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二万至二十万元。2.对数量过多的,处三年至十年徒刑,并处5万至10万元罚款。依照相关司法解释,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张或票面额累计500,000元以上,属于“数量过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或票面金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3.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5万至10万元。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00张或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或票面金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3)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过5万元的;(3)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过5万元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现实生活中,普通百姓若想想税务机关承兑相关发票完全可以,但前提条件是发票是真实的,如果有人用非法的方式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