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诈是如何定义的

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在法律中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受欺诈而实施的行为,则是由于他人的欺诈行为陷于错误,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二、欺诈行为的法律要件

1、有具体的欺诈行为,即将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

这要求欺诈人有意思表示能力,因此无意识或精神错乱中的行为人、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不属欺诈。欺诈的具体表现为捏造虚假事实、隐匿真实事实、歪曲真实事实三种情形。沉默也可以构成欺诈,前提是沉默者有告知义务。

2、欺诈人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

这种主观上的故意涉及两个方面:使相对人陷于错误的故意;使相对人基于错误而意思表示的故意。

3、受欺诈方做出意思表示。

虽然欺诈方有故意行为,并使得受欺诈方陷入错误认识,但是最后受欺诈方没有做出意思表示,则欺诈当然没有成立。但是如果受欺诈方做出了意思表示,则欺诈人是否通过欺诈获得利益,或使受欺诈方受有损失,对欺诈的构成不产生影响。

4、受欺诈方实施的民事行为与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因为欺诈造成的错误造成。如果欺诈方有欺诈行为,但是相对人并没有因此而陷入错误认识,则不构成欺诈。

民法关于欺诈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在网络欺诈中也同样有效,只要有故意引导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的行为,当事人由于错误的判断而做出的使自己利益受损的行为,都可以构成欺诈。一旦定性为欺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欺诈手段的多样性和隐蔽性,人们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