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金融管理系统和贷款有关的规章.系统;(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犯罪人有违反与贷款有关的法规.制度.纪律的行为;2.违规发放贷款导致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3.违法者是关系以外的其他人员。(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四)本罪的主观故意是指故意。肇事者在明知故犯,明知故犯,有意无意地违背国家财政和贷款管理制度,并希望出现此种情况。综上所述,违反法律规定的放贷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并且,只要一旦犯罪的条件构成,就必然要对此负法律责任,但是对此类犯罪的审理一般都有时间限制,执法人员还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找到相关证据,才能对其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