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教育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围绕培养“四有”新人的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1、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公民道德教育,帮助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入开展法制和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

3、广泛开展自我保护教育。围绕治安防范、心理健康等主题,通过举办自护培训班、自护学校,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形式,向青少年宣传自护知识,传播“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自护理念,提高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二、突出重点群体,落实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将预防工作与在校生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

2、在各级各类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坚持和完善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将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

3、充分发挥妇联青团及各社会群体组织的作用,引起全社会各个部位关心青少年成长,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4、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广泛开展创建“诚信、文明、安全学校”活动,组织“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读书、征文、演讲比赛,以及观看法制宣教影片、开设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5、把防差转差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确立“转化一个差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重要”的理念,严格学籍管理,切实控制失学、辍学现象的发生,防止适龄少年儿童流入社会。

6、积极创办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教育子女的责任心和能力。

7、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会”、“五好文明家庭”和“万家学法说法”、“不让黄赌毒进我家”等活动,推动家庭和社区积极参与预防工作。

8、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用好现有各类青少年活动场所,按照教育部、团中央的要求和支持政策,积极规划,尽快建成竹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9、完善心理疏导矫治体系,对未成年人不良心理进行及时的矫治。开展心理咨询和服务,帮助“问题”青少年解决因长期受到不良环境影响而产生的心理障碍、心理困惑。将有轻微违纪、长期旷课、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行为的“问题”青少年列为教育对象,由学校教师、社区民警配合亲属共同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预防“问题”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