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不建议购买,一旦买了产权证就很麻烦。存在某些法律风险。“土地使用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违反合同,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物权的组成部分,也是更为重要的内容。1.《土地使用权证书》缺失,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实行发证制度,这表明房地产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两个方面。房主购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将房屋的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却没有交给业主。2.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产生法律效力。财产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如果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就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缺少房地产价值的大幅减少。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将自动续期。该条款使得原来只能居住70年的房屋自动延期。把房子传下来的私人财产性质,用法律的形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