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国庆七天假许多工厂却相反的选择对员工加班不放假,某厂对员工不仅不放假反而进行加班安排以后不给加班费,这让辛苦的工作者很是愤怒,那么国庆厂里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呢?今天就由小编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来为你解决这一问题。

一、国庆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者应该先与公司协商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拒不改正的再到劳动局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公司支付加班费。

二、劳动监察的职责如下: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最后,劳动者在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之前,应该先调查清楚公司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度,一定要明白并非所有的工时制度在节假日上班都是属于加班的。

比如: 综合计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补休的,需要支付加班费,而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不能用调休来替代,必须支付加班费。 国庆节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三天:10月1日、2日、3日,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仇。

在国庆假期中加班不给加班费是绝对不可以的,不仅是国庆,在任何假期加班都是必须要给加班费的,若碰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获取应得的加班费,不要白白付出劳动力。这就是今天的对于国庆厂里不给加班费怎么办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