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的公职人员能当辩护律师吗?

检察院的公职人员不能当辩护律师。这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即使单位同意也是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扩展资料:

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1、政府公职律师应符合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执业应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2、公职律师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是履行公务员的特殊职务行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赋予的一种义务。因此,均为无偿服务;

3、公职律师应具有公务员身份。

在考取了检察院的公务员成为公职人员后自然就具备了特殊的身份以及有了比常人更多的职权,必须在有人犯罪的时候对其进行指控并且让其能够得到处罚,如果公职人员也能够成为某个罪犯的辩护律师的话就违背了相关的回避规定而出现违法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