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综观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趋势,上升势头明显,犯罪类型日益多样化。而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司法处理,不仅直接影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也关乎维护家庭、社会的安宁、稳定与秩序。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司法的上游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探索的意义不言而喻。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程序的研究,有助于构建完善的,旨在通过教育全力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审查逮捕制度;有助于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最大程度避免逮捕程序进行中产生的交叉感染;有助于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确保社会的安定和谐;有助于推动权力的运行切实符合法治性要求,使公安机关运用侦查权更加规范化、使检察机关运用批捕权时更加规范化、使法院运用审判权时彰显程序公正。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尚未形成共同的处罚尺度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刑事政策的具体把握不尽统一,当前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是外来人口,几乎都先行采取刑事拘留进行人身羁押,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就可决定。

改革与完善的思考

逮捕是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最严厉的一项强制措施,逮捕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为了减少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检察机关应在不违背基本法律原则和精神的前提条件下,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不断实践,努力探索预防、矫正、惩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路。

未成年的犯罪在生活中会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罚,但是由于是未成年,所以具体的处罚标准会依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较强的法律的基础,另一方面,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也是其中的考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