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北京大部分商品房购买者只能拿到房产证。住房建设单位应当在本市开展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这就是说,未来买房人不但要拿到房产证,还要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依法购买的商品房,应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尤其在不动产转让或变更时,除房产过户外,还应凭所变更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现在,北京只有386个“外销”商品房项目办妥,但是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政策和程序来办理其他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有关土地登记工作至今还没有在本市全面展开。地契处理程序:1.房屋转让及转租时,须提供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继承,赠与须提供房照.原始土地使用证.公证处或使用权人签字及街道证明文件。3.新房屋的土地登记,须提交土地及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对土地证书丢失或损坏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告。在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应由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了提交以上资料外,还要提供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变更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同时,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变更手续,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县级人民政府对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更换或变更。“安家立业”一词之所以“安家”在前面,说明了房子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从古时候起,房子就一直是人们安身的地方,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伴随着跨越式的发展步伐,房价居高不下也备受关注,买房也成了当今年轻人奋斗的目标,这一遮风挡雨的港湾使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同时办理有关购房手续也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