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民法典》第136条规定,因身体受伤需要赔偿的,时效期为一年。第137条,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即知或应知其期间。但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者,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法定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调查后,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