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进行拘留,最多不得超过12小时;长达37天的拘留;拘捕后的拘留期与办案期限相同,侦查阶段最多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1个半月,初审(法院)两个半月,二审(法院)两个半月,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应在1个月内补足,二次补查限制补查,改变管辖案件计算办案(拘留)期限,对发现新(漏)罪的案件进行审理(拘留)期限重新计算。总体羁押期:(自被捕之日起至侦查结束)对于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以及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原因,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满前作出决定。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对其侦查期间的羁押不超过二个月。情节复杂,期满后无法结案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案件:(一)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㈡犯罪集团大案;(三)重大、复杂的流窜犯罪案件;(四)犯罪范围广,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上述案件期限届满无法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对于上述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在规定延长期间届满后,仍无法侦查终结的,经省有关部门,经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由于特殊原因不适合交付审判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最高检批准延期审理。这类案件的拘留期限没有明确的确定期限。在审理有关案件时,对其拘留时间进行了分析,了解自身的问题解决不只是自己的权益维护这么简单,时间的问题,更多的是法律限制,本人不能因时间问题,质疑相关部门行政公正,但更多的是需要自己多关注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