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37天没批捕会被释放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天,共计37天。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也没逮捕,公安局也没放人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向上级部门举报。这不包括押解途中的时间和一些鉴定的时间。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二、刑事拘留的定义及界定。

刑事拘留,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天,按照法律规定,检查院必须在拘留执行后的37天内处理公安局的批捕文件,如果没有认定批捕,就必须执行取保候审或者当场释放,超过时间没有执行的,就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合理的向有关国家机关和司法机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