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土地确权决定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说,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权是农民个人的,农民要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此次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即不仅要将农户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还给农民,而且要将由此派生出的转让权,也要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加全面和多样的权利。最为重要的是贷款。以往咱们农民贷款很不方便,由于没有可确认的抵押物,只能通过联保等手段,而贷款额度较小。在此确权后,土地使用证可作为一种资产作为抵押品,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了农民生产资金紧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