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护期间是指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并需照护之时。照护期应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计算,直至受害者恢复其生活自理能力。受害者自食其力的恢复,原则上是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决定。车祸致人伤残的,残障人员需要照顾,那么如何确定致残者的护理期限?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照护期限,但最多不超过20年。对被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根据其对护理的依赖程度,结合伤残辅助器具配制情况确定护理等级。过了法定保养期,受害人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平均致受害方支付护理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害人的起诉,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致受害人再次支付护理费,但不超过10年。保管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住院期间,因身体健康等原因而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所下降,需要家属或其他亲属陪同照顾,并由事故责任方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用的发生对于受害人的康复至关重要,其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