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中的非持续性误工,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2.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时间从受伤耽搁之日算起,直到定残日的前一天。3.受害者因受伤而死亡的,从侵权行为算起(或者有些不计入误工费,因为受害者死亡而对预期收入进行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