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离异儿童抚养费标准以固定收入为主,抚育费一般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儿童抚养费用的数额,应考虑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求;(2)父母双方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异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母亲,根据收入情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用的数额一般可达每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在此,“每月总收入”是指总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等等。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目可以参考1,根据当年的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均收入确定。3.有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的儿童.或儿童残疾者,可适当增加。4.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折抵。二、抚养费用应是多少岁?1.通常直到孩子十八岁为止,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十六岁或不满十八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又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且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父母又具有给付能力,(1)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用:(1)但是他的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还在上学;(3)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此外,重庆居民一般生活水平也使其在离婚抚养费问题上与其他地区不同,假如家庭条件较好,且收入较高,子女所能获得的抚养费自然也相应增加,向法院请求或暂时不支付抚养费,除非是特别困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