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司都非常喜欢积极的员工,比如上班早到下班加班的员工在领导眼里就是勤恳能干的。但是有些时候,往往是想要表现自己好的一面,却总是会无意中将好事情变成坏事情。比如,提前上班,却运气不佳,明明遵守了交通规则却还是因为别人的过错而发生了意外。一般来说在上班的途中所遭受的意外事故都应该是属于工伤,那么提前上属于工伤吗?很多人对此否很困惑,甚至于有些公司直接否定这是工伤。那么,从法律上面来说,提前上班,在上班的途中发生了意外的事故,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公司对此是不是要负责进行赔偿呢?

根据我国现有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的第十四条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如果员工有下面的几种情况之一的,就应该被判定为是属于工伤:

(1)劳动者在工作的时间里面和工作的场所里面,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产生了意外的事故,对劳动者造成了伤害的;

(2)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的之前进行准备性质的工作或者是在工作时间的之后进行收尾性质的工作,在这个过程里面劳动者发生了意外的;

(3)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间里面和工作的场所里面,因为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遭受到暴力伤害的;

(4)劳动者因为长期的工作而产生了职业病的;

(5)因为工作的原因出差,在这个时间里面由于工作的原因遭受到意外的伤害或者是失踪的;

(6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遭受的意外事故;

(7)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属于是工伤的情形。

因此,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凌晨上班途中遇车祸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