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7岁童工吗?

不算,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属于童工。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由此可知,十七岁的劳动者属于未成年工,而非童工。国家对于未成年工在法律上予以特殊保护,但不是禁止使用。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是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的。

二、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区别有哪些?

1、年龄段不同

法律规定童工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则为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责任不同

童工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作为《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主体的。而未成年工是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因此可以作为劳动者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等法律的保护。

3、法律的对待态度不同

我国法律在原则上是禁止用人单位招录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则是允许的态度。

三、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全球各地区中,亚太国家童工最多,已经超过11亿。

(一)凡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就是使用童工。国家严令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能开业从事个经营活动。

(二)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除外。

(三)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当事人如果已经有17周岁了的话,其实用人单位也没有违反国家的劳动法,并且不必为这种做法付出任何的法律代价。但对于未成年工,国家其实也限制了未成年工的工作环境,一些重体力的活动是不是和未成年工的,未成年工被安排在一些井下或者高危作业的这些工作岗位的话,可以明确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