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报警,应立即停车,并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请立即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告。并及时上报保险公司;(二)抢救伤员。如果受伤的人,要设法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拦住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来抢救。对能够在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力进行抢救。如果没有车辆或救护车经过,也可以使用肇事车把伤者送到医院,但是要把肇事车各轮上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来,做好标记,并且要留人员看护。㈢现场保护。维护现场完整性,可获取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于判断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等都有重要意义。所以,在交通警察到来前,应当对现场进行保护,除非为了抢救伤员和财产的需要,不能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员、物品等,必须移动现场。若遇雨,风吹雨打,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垫子等物遮盖痕迹,以备保护。必要时,当事人可使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避免人为破坏现场。在划分现场时,要尽可能做到不妨碍交通。如车辆通行存在危险,对现场造成损害或危及安全,可临时关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现场勘验完毕后,再进行疏通。(四)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当交警对现场进行勘测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说明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能隐瞒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