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时代,大家在茶余饭后会讨论有关建筑工程类的法律知识,那么我们也来谈谈和建筑工程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建筑工程出现诉讼的时效性的问题吧。

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性呢?其实就是指一些工程类的建设出现了问题,在追究一方责任的时候,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这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性。想要具体而微地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不急用,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我们国家就有《民法通则》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两部法律说到了这个时效问题:

1.建设工程一旦出现“豆腐渣”的现象,相关发包方可以在出现问题那年开始,在两年内进行起诉。

2.当然,细分下来,还是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去注意的,比如:

a.当你在法院要求得到民事保护时,一般的诉讼时效一般都是三年的;

b.如果是短期的话,则为一年,比较特殊的情况一般就是4年。如果大家问最长时效,一般是不会超过20年的哦。

3.再者,一个工程之中,不同的建设部分根据其难易程度可以进行区别处理,如果是像地基这类的比较平常的,一般按照合同里所说的不少于2年的期限,如果是稍微复杂一点的的其他建设部位,比如说屋顶啊,需要做到防止渗漏之类的工程,则需要按照合同所规定的不少于5年的有效诉讼期限。

4.在村子里的那一类房子呢,很多都是那种泥土做的房子,一般都是按照不少于这房子理论抗久能力30年的后两年为有效诉讼时效。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对此有了一定的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