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额依据受害人丧失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依据受害人所住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超过75周岁的,按5年计算。受害者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并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导致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工作就业的,可对残疾赔偿作出相应调整。伤残赔偿标准与伤残等级、受害人户口和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因素有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