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证上只写户主一人的名子这是惯例。所以一般情况下,虽只写一人名子,也是将房子看成是家庭共同财产。现在情况是,户主父亲去世了,家庭成员还剩母亲。儿子呢?是家庭成员之一,还是己单独另过?现如今儿子要谈房子继承问题,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是三口之家,父、母、儿。父亲去世了,实际父亲只拥有房产的三分之一。儿子谈继承父亲遗产,只能和母亲去谈父亲拥有的三分之一。另一种情况是,儿子己经济独立,房产只属父母二人。如今父亲去世了,儿子想谈房子的继承问题,实际上只能谈父亲所拥有二分之一房产。如今法律人性化,法外有情。象这种情况,母子协商者多。一般请况下,父亲所遗房产,母子各二分之一者比较合理。

父亲去世,母亲还在,儿子就要去谈父亲遗产好象不近情理。但法律允许,只要母子通情达理,也会有个圆满结局。一般情况,一定不能剥夺现有人员一一母亲的居住权,只有在遗产能分割的情况下才去分割。如不好分割,比如父母只一套房子,首先要保证母亲有稳定住所,然后再去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