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权利能力又称为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的资格;自然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具有诉讼权利能力,而法人和符合条件的其他组织始于成立终于终止,具有诉讼权利能力。而当事人适格是指具有诉讼能力的基础杀昂,作为本案的当事人起诉、应诉的资格。一般而言,本案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适格当事人,但存在三种例外情形;(1)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的有确认利益的人;(1)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法律规定,依法对他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享有管理权的主体也是适格当事人;(3)依法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