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财产,有争议的财产比如房产公证肯定不会通过,但是如果是一些没办法直接发现的有争议的财产,那么遗嘱无效,无论公证与否。

1、因为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所以相关部门及公证处不能直接认定.遗嘱公证要在立遗嘱人在世时办理,去世后就不能办理.但可以拿遗嘱去做司法鉴定,鉴定遗嘱的真实性。

2、先去公证处拿继承需要的人事调查的材料,然后按要求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如果所有继承人都认可并同意遗嘱的内容,那可以按遗嘱内容办理,如果有继承人不同意的话,那就不能按遗嘱内容办理。

3、如果对遗嘱内容及继承的份额有纠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