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有相似之处,都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活;但二者有严格的区别,是罪与非罪的区别。

重婚是双方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与有配偶者通奸者不属于同居之列。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指双方虽然共同生活,但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缺乏长久共同生活目的,或长或短的临时性公开同居,所以不同于事实上的重婚。

重婚是刑事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姘居则是一般违法行为,通常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姘居虽不属于重婚行为,但从本质上讲也是违背一夫一妻原则的。它们妨害、破坏了他人的婚姻和家庭,成为社会中的不安定因素,极易造成婚姻家庭纠纷,甚至酿成恶性案件,因此,不仅与社会道德相违背,也为《婚姻法》所禁止,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