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3.将起诉书和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法院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程序5.在法院受理离婚案后,起诉状副本6.法庭安排开庭时间并将传票送交当事双方法定时间,7.开庭: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通常,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确实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则须向法庭提出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也有财产分割、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的判决。一般而言,在缔结婚姻关系后,若因感情破裂,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对离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又想离婚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双方感情破裂或者一方确实有过错,通常是不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