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按照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父母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受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买房时双方父母各出一半,那么离婚时也就平分房产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