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变子女的抚养权,其实是夫妻双方的博弈,但说到底,抚养权的变更归根结底是孩子的意愿,但对于一些未成年子女,许多事情都没有辨别能力,这时就需要父母来辨别,承担起抚养的义务。因此,法律规定的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当然除了这三种之外,如果还有其它正当理由,也可以更改。一是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以后自己患了比较严重的疾病或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身体残疾,此时可从侧面看出没有继续养育孩子的能力,由于对子女的教育和照料必然会受到影响,子女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此时必然要变更抚养权。二和没有积极履行其养育子女义务的受抚养权利一方。那这种抚育义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在物质、生活方面,一方面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比如日常生活开支,还有教育,还有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的义务,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第三,子女的意愿非常重要,法律也明确规定,对十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应由子女自主选择。即便一方在孩子十岁前获得了抚养权,但只有十岁时子女明确表示要跟随另一方生活,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因此,很多人都很想知道对子女的抚养权有什么形式:一种办法是经父母双方同意后变更,父母双方同意改变子女抚养关系,在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时,也应予以允许,意为夫妻可以私下协商,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双方同意,未引起任何争议,则无需到法院确认抚养权变更。另一种方法当然是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请求变更抚养权。而且在此,起诉的先决条件一般为上述三项,当然如有其他合理的理由也可提起诉讼。不然,法庭即使审理了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也许不会允许改变抚养子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