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禁止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结婚,因此,结婚双方有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无效,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若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6)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不宜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