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其中有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婚。从这方面来说重婚应该属于民事行为,但因为这样的行为对夫妻家庭的影响太大,因而我国也直接将这样的行为认定为了犯罪,即重婚罪。《刑法》中就此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那么《刑法》中重婚罪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中重婚罪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在实践中一般是怎么认定重婚罪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其实主要就是对此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从这方面来看,重婚罪并不属于重罪,而要是罪犯同时符合了条件的话,那么最终还是有很大可能被判缓刑的,此时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最终是否要执行就要看在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