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具有以正当.善意.合法的方式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本罪与其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若非以正当.善意.合法手段拥有该财物,即拥有该财物即属非法,则不构成本罪;2.代为保管,同时由他人委托保管.保管其财产,如寄存.委托临时看管,也包括未受委托代为保管他人的财产,因为他们没有接受委托;3.包括根据相关规定由其托管的物品,例如,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产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还包括根据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存.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本罪不属代为保管;4.犯罪人若以贪污、受贿罪为非法占有,而非构成本罪;5.挖掘出别人的埋藏物,但这种挖掘得不是非法的。它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之,若其本身违法,如盗掘他人埋藏在坟墓中的物品,或故意盗掘他人埋藏的东西而故意盗掘他人的东西,则不构成本罪,即构成犯罪,亦应以盗窃罪论处;6.所谓占为己有,即应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当作自己的财物,以他人自居,擅自处分之。有些卖出物品,赠送给别人,有些卖出.消费.抵偿债务.设定抵押物使用,但不得包含故意破坏此种处分;7.所谓拒绝归还,是指.按照法律.归还他人的财产而拒绝归还,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有证据证明属及行为人仍不归还,则明确表示不予归还;8.当然,犯罪人如果最后还是交出或退还了财物,或者在他人明确提出要求交回之前已经处理了财产之后已经做了或者答应赔偿,即使是在别人提出要求后还擅自处分了财物,也不应以此罪论处;9.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而言之,公民有可能被定为侵占罪的违法行为的情形比较多,实质上只是将他人合法拥有的财物私自留归原主,如果数额较大,并且给原所有者造成较大的损失,则可以构成犯罪,而侵占通常是故意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