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诉讼案# 南海公司为深圳西丽水库投资建成凌波湾副坝后独立的凌波湾内库水域(即深圳市宝安南海实业有限公司西丽湖南海明珠钓鱼俱乐部水域)划定为深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南海公司对此提出行政复议诉确认该行为违法。该诉求因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行为不是可提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未被受理,随后该公司又对此不受理行为进行起诉要求撤销。#案件观点# 这个诉求显然最终还是会被驳回,首先我们反复提醒企业主,基于城市市民饮水安全需要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法律强制性行为,想撤销此类诉讼是不会被支持的,假设支持了诉求整个城市饮用水安全如何保障?会影响更大的公共利益,这是法律必须要保护的公共利益,如果企业现有用地被后来的城市规划、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实施变为必须清理的对象,需要诉求的是依法获得合理搬迁补偿,要么再为其安排工业园区用于搬迁,要么补偿相应的费用,由企业自行选址、自行建设搬迁等等各种形式都可以实现企业维护权益的目的,但相对于一个城市的饮用水安全的公共利益,企业利益必须让渡,诉讼请求需要有合法性,必须也有合理和可实施性。遇到类似问题建议还是要仔细商讨法律解决方案再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