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4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的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这样错误的理解,认为实名制后,以谁的名义存款,存款就会属于谁所有。这种看法是十分片面的,是对《婚姻法》有关规定的误解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即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离婚,双方应均分这些存款。可见,实名制存款不会对共同财产的介定带来影响,反面弥补了一些漏洞。比如,夫妻一方在离婚前为了隐匿财产,以采用假名存款方式使法院无法查寻,假名存款者就此可以独占本应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存款。实施实名制后,非存款方的权益将大大得到保护,而且有利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某种程序上,也减少了双方在离婚时因财产分割而引起的纷争。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夫妻双方并未有约定的情况下,那么往往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其中就包括一方在结婚之前的存款。但是有的人也认为,夫妻结婚是不是达到8年的时间,婚前财产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按照当前的规定并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婚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不管夫妻结婚多长时间,这都是无法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