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对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书面决定不予追究的案件。受害人对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有证据证明其曾提起公诉,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1)受害人如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七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A.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审决定通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受害人也可不经投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