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续扒窃可认定为多次吗?

从理论上说,多次盗窃的多次只是,持续,不间断地盗窃,且每次都把财物置于自己可支配,控制的范围,这个支配是指脱离了合法占有人的控制范围,并不要求必须要带走。这种情节,是要认定为多次盗窃的。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二、如何判断扒窃构成犯罪?

1、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行为人因饥饿、急需小额金钱等特殊原因而随机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较小数额财物的,应充分考虑其犯罪目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综合分析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符合轻缓刑刑事政策精神。对于初犯、偶犯、临时起意窃取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应与惯窃、有盗窃犯罪前科、有准备地到公共场所见到他人口袋内手机、钱物而跟随窃取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当严则严。

3、符合刑法总则犯罪未遂的原则性规定。扒窃犯罪属行为犯,存在既遂、未遂形态,而作为侵犯财产类犯罪,区分既未遂的标准在于财物是否“失控”。按照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解读两高解释,不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应当定罪入刑。其他严重情节应结合行为人犯罪手段如徒手或者使用作案工具,行为结果是否造成被害人伤害结果或者严重影响生活、经营,是否严重威胁到被害人人身安全等,综合评定犯罪主体自身的社会危险性。

综上所述,扒窃是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些不法分子不在一处作案,而是连续扒窃,导致有多名受害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可以定性多次盗窃。如果总盗窃数额超过三千元,就构成了盗窃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