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已经发生法律效率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生错误,法律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再审。刑事再审就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再审的启动也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启动再审。

1.要启动再审的话,需要原来的判决裁定出现了错误。

2.要么是有新的证据出现,证明原来的判决裁定确实出现了错误,或者是原先作出判决根据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是证据之间存在着矛盾。

3.此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比如说审判员应该回避的,没有回避等等,也可能会启动再审。

4.审判人员在审判案件时,有徇私枉法或者是贪污受贿的行为,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判,也可以启动再审。

刑事诉讼再审的启动,主要有以下这几种方式:

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申诉,经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是否启动再审,但是申诉期间并不停止执行。

第二种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自行决定要进行再审,人民法院院长如果认为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的话,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最高法院,上级人民法院都有权利,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就是说,如果上级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还有一种是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抗诉,可以启动再审。再审的启动,并没有次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