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会管童工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材料后应当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立案应当出具不立案决定,如派出所不予受理且不出具不立案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非法雇佣童工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

(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3)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4、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条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5、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的介入,一般情况下不仅会有警察的接管,有关的社会保障局,也会进行一定的管理,所以自己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需要在程序上合理的操作,这样就可以积极的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自己要合理的处置有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