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由两种途径的。两种途径的不同点在于由谁提出申请。如果是良心企业的话,在工作办公时发生变故的时候,会主动承担起相关责任,把员工好生安顿下来,待到员工得到及时的医治之后,准备相关的材料线索向社会保障局申报保险一事,尽可能为员工获取理赔的机会。另外一种虽然也是主动而为的,但往往较为弱势一点,那就是黑心企业想逃避责任或者说是沉默静待,希望可以因此避过一劫。所以呢,员工在出事之后,不得不自己准备若干材料去社保局申请。

那么一般而言,既然说是申请,那书面上的申请措辞那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就还需准备可以证明有这一情节或者状况的材料吧。不管是哪一途径,社保局的地位有点类似于人民法院那般——不告不理原则。就是说,社保局不会主动去了解这事,而且这样做也不实际,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地等人上门的方式会比较好。

还需要提醒一点的是,有些人不禁有所疑问:“我运气很背,遇到一个黑心老板,在这里辛苦劳累工作,却没有给我买社保!”一般这种情形的话,社保局的确不会管。

但是呢,种豆得豆,种瓜得瓜!这样的恶果就由黑心老板代替工伤保险理赔吧!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企业,为了规避责任,告诫员工:你要是想在我这里干,就主动放弃这一福利吧(社保),来来来!把放弃承诺书签掉!遇上这样的企业,倒不如另找工作,千万不能妥协。因为,你不是一个人的,你背后还有整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