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部门拆迁清退集体土地上企业的理由有哪些?各地的理由是不完全一致的。律师总结了以下的几种情况:

1、养殖类行业企业。有环保的原因,比如有养殖类企业是基于环保的原因关停或者拆迁。

2、化工制造类行业。还有化工厂涉及到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一些企业,比如化工厂,造纸厂等等,有一些可能制造企业也会对环境造成危害。这样的一些企业往往面临搬迁或者清退,理由都是因为环境保护的原因进行关停、拆除、清退等等。

3、拆除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往往是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当地的城乡规划条例来实施的,如果说不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有的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条例的规定来实施的。

4、基于土地的保护,耕地的保护等等这些原因。再比如倾向于新项目,比如说有一个新的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要引进,对老的项目要进行拆迁、清退。引进新项目引起的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不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5、实施城乡规划。比如说某地方虽然是集体土地,但是依照城乡规划的规定,该地区不允许建设企业厂房,比如说属于耕地等等类似的这种,然后实施城市规划的原因,有可能会进行拆迁。

6、房地产开发也有可能进行拆迁。房地产开发也不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7、租赁合同到期或者违法的情况。很多集体土地上的企业都是和村委会或者镇主管部门签订土地的租赁协议,因为租赁协议的到期,或者租赁协议的违法而导致不能继续使用土地而面临拆迁。

8、产能过剩。这类的企业也是比较多,之前也有相关的一些案例。

9、疏解大城市问题。这类的发生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会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