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谈判在公司开拓创新和业务发展中的作用

法律谈判对于项目的成功运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当引起公司高度重视。就公司重大项目内部运作而言,法律谈判则贯穿于重大项目运作的全过程,在不同的环节中发挥着不同作用。

(一)立项审批环节——法律谈判主要起到事先风险防范作用

法律谈判在立项审批环节主要起到事先风险防范作用,具体体现:

1、有助于开拓创新业务。法律人员可以通过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判断创新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把握业务准入条件;

2、有助于树立公司品牌。公司改制挂牌后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与竞争对手博弈过程中,尤其在与交易他方的初次接触中,通过自身业务能力和法律谈判能力提升个人形象和公司形象,树立公司品牌;

3、有助于立项报告的完善。通过法律谈判对交易结构安排、风险防范措施的把控,有助于业务部门立项报告的完善,确保项目安全;

4、有助于对风险点进行预评估。通过法律谈判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预评估,有助于立项审批环节风险防控措施安排,为后期合同审查环节谈判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项目安全收尾。

(二)方案形成和审批环节——法律谈判主要起到事先防范风险和事中控制风险的作用

从方案形成环节看,法律人员通过法律谈判对方案中收益安排、风险措施、投放前提、后期管理等合法性进行判断,有助于方案的完善和提高合同初稿的质量和效率。从方案审批环节看,方案审批过程中可能通过补充说明进行完善情况,法律人员通过参与法律谈判可以判断补充说明是否有利于我公司合法权益,是否可以落实到合同中或是否可以通过采取其他变通方式解决,因此,方案审批环节的法律谈判有助于提高了方案完善的质量和效率以及顺利审批。同时方案审批环节的法律谈判,为后期合同审查环节的谈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高了重大项目运作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方案和补充说明一旦获得批复同意,合同审查环节的法律谈判将变得相对简单,当然也可能出现批复对方案进行了实质性的变化,但该种情况下多数也是在项目人员提出补充说明后确定能够满足总部要求的情况下的变化,此时法律人员只针对批复中新的变化进行法律谈判即可,其他内容已经无需再议,同样节省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合同定稿前法律谈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法律谈判在方案形成和审批环节主要起到事先防范风险和事中控制风险的作用。不仅有助于项目方案的完善和顺利审批,而且为合同审查环节的法律谈判奠定良好的基础,提高重大项目运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合同审查环节——法律谈判主要起到事中风险控制作用

法律人员通过法律谈判能够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风控措施,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法律人员参与前期环节的法律谈判前提下,如果方案和批复一致,则合同审查环节的法律谈判就变得容易,只需查缺补漏,通观全局审视是否存在风险敞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如果方案和批复不一致,则需针对批复中新的变化进行谈判即可,当然法律谈判中如果出现交易他方新增坚持条款导致合法无法落实方案和批复或法律人员通过法律谈判认为按照方案和批复落实合同将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时,就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通过调整方案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合同审查环节的法律谈判并非简单为了合同内容落实方案和批复,尤其是合同定稿前的法律谈判实质上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项目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后期管理和风险防化环节——法律谈判主要起到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的风险防范作用

个别重大项目因在后期管理环节出现争议何出现风险涉及风险防化时,法律人员将从合同内容出发有针对性找到解决方法,有利于化解潜在的或已发生的主诉案件或被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法律谈判在公司业务开拓创新和安全发展作用的几点建议

充分发挥好法律谈判在公司业务开拓创新和安全发展作用,将有助于实现中心任务,前文提到法律谈判对构建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前介入重大投资项目和业务经营活动,在业务操作环节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具有重要作用,法律谈判作用发挥的好坏将影响公司业务运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法律谈判应当引起公司高度重视,为了充分地发挥法律谈判在公司业务开拓创新和安全发展作用,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以供抛砖引玉:

(一)制度保障

明确法律谈判在贯穿于重大项目运作全过程起主导作用,理顺法律谈判工作机制,构建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谈判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法律谈判提前介入重大投资项目和业务经营活动,在业务操作整个环节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具体建议:一是明确法律谈判是重大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之一。明确法律谈判贯穿于重大项目运作全过程,其中立项审批环节,由法律人员提前介入重大投资项目和业务经营活动。二是明确法律人员在法律谈判中的主导作用。对内,法律部门有权根据重大项目运作情况决定法律人员参加法律谈判,避免做无用功;对外,法律人员对法律谈判内容所涉法律事项有决定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机构保障

1、法律人员数量充足情况下,建议除法律事务部和风险管理部配备法律人员外,应在每个业务部门配备至少一名法律人员,保证项目运作全过程都有专业的法律人员,充分发挥法律人员运用法律和公司相关制度开拓业务创新确保人员和业务安全发展。

2、法律人员数量不充足情况下,建议根据从法律人员中指派专门法律人员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全过程,起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的目的,同时建议风险管理部配备至少一名法律人员,主要负责事后救济。将风险防范工作覆盖业务发展全过程,真正起到促进业务和人员安全发展的作用。

(三)人员保障

1、理念上关注法律谈判的重要性。前文提到法律谈判在业务发展创新和安全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另外法律谈判在公司对内和对外关系上起到桥梁作用,法律谈判运用的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公司形象,而且影响重大项目运作的质量、效率和风险,应当引起公司高度关注,因此,首先应从理念上关注法律谈判的重要性。

2、发挥法律谈判的实质作用。鉴于法律人员素质和能力方面因人而异,建议法律人员参与法律谈判之前,明确本次法律谈判主题,列明法律谈判要点,经法律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体现了领导干部“传帮带”作用),作为法律谈判时的内部参考意见,做到事前防范;参加法律谈判过程中,应做好谈判记录,明确达成共识的内容、需要再次沟通协商的内容,便于下一步法律谈判的开展。

3、提高法律人员参与法律谈判的质量和效率。法律人员参加法律谈判除了发挥法律谈判的实质作用,还应根据重大项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参加法律谈判的质量和效率,把握好“度”,否则过犹不及,因此应提前做好法律谈判前的沟通准备工作。

4、重学习、带队伍、促发展。法律谈判原理汇集了与各种类型的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的经验,包含了艺术、直觉、策略、沟通、社会关系等综合要素,法律谈判还涉及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语言学等诸多社会科学类的相关知识。因此,法律谈判对法律人员个人素质和能力以及谈判技巧等提出较高要求,公司应加强法律人员谈判能力和谈判技巧的培养,领导干部也应切实起到“传帮带”作用,通过法律人员谈判能力的提高,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使得公司“重学习、抓治理、防风险、带队伍、促发展”在法律谈判中得到更好地诠释,充分发挥法律谈判在公司开拓创新和安全发展的作用,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实现又好又稳科学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和人员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