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关键在"打"。而如何"打"得好,"打"得赢,却很有讲究。尤其在今天比较复杂的现实环境中,就更有艺术了。那么,怎样才能打得好呢?

首先,得请一名好律师。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自己又能说的清楚,说的在理,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了。但往往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自己又缺乏法律知识,无诉讼技巧和经验,请律师就非常必要了。律师是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与其他人相比,具有法律知识全面、诉讼经验丰富的显著优势,因而,请律师就成为人们打官司的首选。但是,必须请"好"律师。现在,律师队伍里虽然都是律师的称谓,但也不乏"东郭先生"之辈。一名好律师能帮助你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从而保证该打赢的官司能打得赢。

其次,把好证据关。现在社会上流传的"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顺口溜,固然有对社会现实客观反映的一面,但并不完全是司法情况的客观的、真实的写照。从法律上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的支持,即使有关系,也只能赢一时,而不能赢到底。因此,当事人能否把好证据关,对官司的成败至关重要。而要全面地收集好证据,运用好证据,仅靠当事人自己,往往是不行的。这时,律师的作用不能低估,本案就是最好的例证。本案中律师在答辩阶段就十分重视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根据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民事诉讼案中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因此,除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外,当事人每提出一个主张,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所以,律师应从案件事实出发,让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或指导当事人去收集相应证据。如本案中当事人说有一处房子,是其和其哥为其父母购买的,当时因其父母不是城市户口,无法办理房照,才以其名义办理的过户手续。于是,律师就让当事人找当时办理房照的部门证实这一事实情况。收集和运用证据固然重要,但保存证据更重要。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证据往往很难收集,因此,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很多人往往认为事情既然已经办完了,保存不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本案中被告提出的为其父母购买的房屋和沈阳某批发市场的摊床系他的亲属共有,都有当事人的出资和历年分红的原始记录。这为主张的提出,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