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延期申请。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所述,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时,应最晚于出让合同到期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2.批准延期申请。对土地使用人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尽快做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地块的土地外,予以批准。3.延期的性质。就其性质而言,土地使用权续期和出让具有相同的性质,即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就是出让。惟一的区别是,在申请续租土地使用权时,出让人在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收回的前提下,应当准许,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却不同意。在我们70年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自身没有进行更新,实际上也要面对国家的收回.因此,如果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已经满,就可以提出续用土地使用权。然而,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并不完善,需要大家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