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驳回起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如果存在者主体不适格或者是诉讼请求不明确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驳回的。当然了,我们国家的行政方面的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还是存在着本质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