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怎么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因此,发现了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就需要作出相关的移交处理,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这样才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大家看完之后需要有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其中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