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业和发展,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只有跟朋友或者代办中介借钱注册,注册好了,再把钱还给朋友或代办中介,这就是所谓的垫资。一、公司法明确规定,虚假出资与抽逃注册资金都属于违法行为。1、虚假出资一旦被举报、被管理机关查处,将会被处以虚报注册金额2%-10%的罚款并责令补足注册资金。此时,不但遭受了不应有的罚款处理,而且股东信誉被录入到工商管理机关的诚信系统,影响以后的经营发展。2、虚假出资一旦被审批机关发现,被投资机构发现,公司发展再好,也难以通过审核继续融资。因为,虚假出资就像一个人出生时的胎记一样,它会跟随公司发展的一生。二、财务在账面的漏洞,永远存在。1、垫资的环节通常是由市场上的投资融资公司在操作,所以垫资的资金在转移时往往了采取了非正常的手法,通常是让原本没有业务关系的两家公司,有了账务的往来,在账目上无法做到完全没有漏洞。甚至曾经出现虚假验资报告、在验资尚未结束期间将注册资本提早抽出资本金账户的情况。2、客户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并且垫资的危害在短期内不会显现,所以无法知悉垫资的风险所在。但是不管如何弥补,在专业税务人员眼里,垫资的漏洞仍然非常明显。三、查处即会被认定:抽逃资金1、《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2、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何避免认定为抽逃资金?这要看你是的注册资金是用来公司经营,还是股东挪用。1.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抽逃资金:a.注册资金回流到股东的账户;b.注册资金用来偿还股东的债务,特别是当初用来注册公司款项;2.正确的用处应该是这样的:a.注册完公司后,注册资金不是回股东的账户,也不直接用来偿还股东前借的注册资金款项;b.资金应该通过公司经营正规途径流出,比如给客户的定金、货款,购买债券、股票、房产等资产,或者把款借给了他人。c.举例说明:假如你真实有50万资金,用来注册,注册完毕,由于某些原因你的公司并没有营业,这个时候你会怎么操作?当然是要将资金拿走去做别的投资了,比如买股票、放贷、购买房产等等,但必须是以公司的名义,而不是股东或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