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哺乳期间的孩子,应按照与哺乳母亲一起抚养原则。哺乳后的孩子,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父母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给予优先照顾:(1)为了进行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2)子女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父亲和母亲在很大程度上一样地抚养孩子,双方都要求孩子同住,但是孩子独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很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孩子照看孙辈或外孙子女,可以优先考虑孩子随父母生活的条件;(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换子女的,可以准许。孩子的抚养费用和他们父母是否结婚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子女的父母不在一起,则不赡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一次性或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