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国家对于土地的规划利用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在企业拆迁中,很多人都想知道除了厂房、机器设备等损失,员工宿舍和食堂等非厂房类的建筑要如何处理?

首先对于厂房中办公楼、员工宿舍以及员工食堂的相关补偿应当按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且给予补偿。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明确指出“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也就是说,办公楼、员工宿舍以及员工食堂是可以在工业厂房内搭建的,但是搭建的面积不得超过工业厂房总面积的7%。且对于此类房屋的补偿,应当由评估公司依照《征收公告》下发之日的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而不是在实践中,通通按照工业厂房进行补偿。

在实践中征收方很多会直接将厂房认定为违法建筑,然后按照违法建筑的形式进行拆除。此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