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收入最主要的一个来源就是工资,因此,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一方怕另一方没有财产执行,往往会向法院申请对对方工资进行财产保全,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怎么写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的问题。那么,诉讼保全工资的申请书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一、诉讼保全工资的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__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工资__万元。财产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确保贵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得到顺利执行,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如上请求。附:财产线索:被申请人开户行及帐号:户名:开户行:帐号:此致__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时间: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此外,小编还介绍了一些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一般情况下,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还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