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收费标准,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学历、经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过刑事处分80元。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500元。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