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户多宅的农户也不允许再次申请宅基地

据悉,土地确权遵循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户只能依据相关要求对其中一块儿宅基地进行登记、确权、发证,多余的宅基地将会有偿使用或者被集体收回。所以,在土地确权之后,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民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决不允许其再向集体申请宅基地。退一步讲,即便是申请了,也得不到审批。

2、已经不是农村户口的“农民”不可再向集体申请宅基地

如今,许多农民已经不再是“农民”了,他们长期生活在城市,也已经在城市安了家,落了户,一年中回农村老家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如果他们拥有宅基地,那就起不到更高的价值,反而还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所以,对于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村人”而言,便不可再集体申请宅基地。

3、严重浪费宅基地资源,违规使用宅基地者也不可再申请宅基地

目前,农村宅基地的资源是紧缺的,由于未能申请到宅基地,很多新分户的年轻人大多还和父母居住在一起,以至于给生活带来不方便。然而,严重浪费宅基地资源,甚至是利用宅基地违规建设工厂厂房的现象在农村却时有发生。依据土地管理办法,对于严重浪费宅基地资源或者违规使用宅基地的农户或相关责任人,将不再准许其申请宅基地。

综上所述,随着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及相关政策的继续强化,未来农村的宅基地和土地也将会越来越值钱。

农村宅基地关乎到农民的住房保障,国家为了保护农村集体土地不流失,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在全国农村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

宅基地确权对农民住房保障加装了“保护锁”,小编认为,宅基地确权有四大好处:

1、有效遏制违法占用集体用地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2、集体组织成员内部可以有偿流转,盘活农村宅基地市场。

3、可以抵押贷款,解决在农业生产中资金紧张的局面。

4、让农村宅基地享受土地增值收益,其主要体现为拆迁补偿。